天府人力﹝2026﹞1 号
全校教职工:
为顺利开展 2025 年度年终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就年终考核填写和考评的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年终考核填写的基本要求
1.参与考核的人员应在人力资源系统的年终考评模块中,结合自己一年的工作情况,从德、能、勤、绩四个维度进行描述和自评,总分为 100 分。
2.2025 年 9 月 1 日后入职的新员工,因工作时间未达到学校年终考核时长要求,不参与 2025 年度年终考核表填写。
3.人力资源考核系统已于 2026 年 1 月 1 日开放,请符合填写年终考核的人员应于 1 月 31 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填写;各级考核领导于3 月 31 日前完成对部门或校区人员的考评。
4.因事假、病假、产假和停薪留职等原因目前暂不在岗,但 2025年实际在岗时间累计超过 6 个月的人员,应当参加 2025 年度年终考核的系统填写。
二、考评原则
1.部门负责人在填写考评等级时应符合正态分布原则,一个部门的“优秀”率原则上应不高于 20%,不符合考核正态分布的考核结论将被退回。
2.对于特殊考核情况,请部门负责人与人力资源部沟通后再行填报。
三、其他事项
1.年终考核主要是教职员工在该年度内的工作表现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增加年功工资的重要依据之一。
2.年终考核不仅是个人档案的重要材料,也是职称申报重要材料之一,缺少一年考评表,职称任期则少算一年。
3.请全体教职工高度重视年终考核系统的填报工作。应参加考核的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填报,逾期不再补填。
人力资源部
2026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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