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50 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征集对本地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
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调查内容围绕2021 年对省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问题举报平台不限调查对象,以开放式问答为主。
三、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进入省政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或直接扫描下方“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进入“政府履职情况调查”, 根据各自身份选择问卷填答。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四、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教学单位、行政职能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积极动员教师、学生等参与问卷调查工作,让社会广泛知晓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特此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2021年8月19日